教學發展中心訂於106.12.27(三)舉辦教學獎助生實施要點說明會,因應教育部最新修定之「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」,將學習型教學助理更名為「教學獎助生」,並開設「教學實習」1學分之選修課程,該課程應採計為畢業學分,此攸關擔任教學助理及指導教師們之權益,有需申請TA之教師或有意擔任TA之學生,敬請師生出席與會。
活動訊息如下:
一、活動時間:106年12月27日(三) 10:30~12:00。
二、主講人:教發中心 王瑜琦主任。
三、活動地點:校本部科技大樓3401教室、醫學院區A棟1樓0102教室(遠距連線)